中心声明

为维护浙江光华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活动的客观、公正,依法、独立地开展检验鉴定工作和服务,我作为浙江光华司法鉴定中心法人代表公开声明如下(声明内容在中心官方网站公布):

一、浙江光华司法鉴定中心以确保司法鉴定工作公正性、诚实性和独立性为准则,按照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(质检总局令第163号2021年市监总局修改稿)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(市监总局2023年第21号公告)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》(RB/T 214-2017)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司法鉴定机构要求》(RB/T 219-2017)等相关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,贯彻落实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。

二、浙江光华司法鉴定中心独立自主地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的权力。 全体人员坚持公正、诚实、严谨、诚信的服务宗旨开展司法鉴定工作,不受来自于来行政的、财务的和其它方面利益的干预和影响。

三、遵守司法鉴定保密规定,为当事人、委托方保密。

四、对出具的鉴定意见负责,承担法律责任。

五、在鉴定业务活动中如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,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    

浙江光华司法鉴定中心法人代表:

2023年12月01日